张冬梅,宝丰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自2012年5月接管少审庭工作以来,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铺”的审判原则,大胆探索,锐意创新,使少年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迎难而上·把温暖带给每一个未成年人
“法律是刚性的,但是适用法律的人不能铁石心肠,要把法律人性化,自己多做一些,把爱填满法律,就能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2015年中旬,有一个案件引起了张庭长的注意,被告人是一个十几岁的新疆男孩,听不懂汉语,也不会说汉语。因在街上盗取他人手机,已经是第二次被民警抓获了。张庭长非常喜欢小孩,每每看到青少年犯罪,她总是忧心:一边希望这些孩子们能早日回头,另一边还担心严厉的刑罚会给孩子们今后的生活带来影响。
为了能联系到被告人的家人,张庭长多次打长途电话联系新疆当地政府和当地村委会,得知被告人的父亲已病故,母亲在外打工,始终联系不上。后来张庭长与宝丰县团委沟通后,最终帮被告人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家长”。可是找翻译,又成了一大难题。张庭长先后到宝丰县侨联、宗教局、平顶山学院等地寻找翻译都无果。由于是暑假期间,平顶山地区大中院校的老师、学生都放假了,无法找到懂维语的翻译。最后,张庭长通过上级法院领导的大力支持,终于找到了一名维语翻译。在庭审帮教期间,被告人声泪俱下表决心:一定不会辜负法官阿姨和大家对自己的期望,以后一定好好学习,做社会上有用的人。
研判结合·成果得到肯定
少审庭一年的审结案件不多,但是案件以外的工作却是无法简单地用数字量化的。张庭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回访考察制度》、《心理辅导制度》等有效的机制,得到了上级法院和院领导的一致好评。张庭长在开展少年审判工作中,针对如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如何挽救失足青少年中,把“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针化为少年审判的具体实践,注重加强庭前社会调查和走访工作。在调查和走访期间,广泛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环境、平时表现、违法的原因等因素,做到“凡办一案走访一片”,为庭审教育和准确量刑奠定基础。
义务普法·把爱填满法律
2013年以来,张庭长关注青少年普法教育,先后被宝丰县二高、宝丰县二中、宝丰县三中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在为辖区高、中、小学生,社区青少年举办法制讲座期间,张庭长每到学校或社区,总是被一群孩子围绕起来叫张妈妈。正是因为这些花儿般的孩子们,给了张庭长前行的动力。今年为了更好的让青少年知法、懂法、用法,张庭长还将庭审现场搬到初、高中学校里,为学生们准备了一场公开的模拟庭审案件和现场答疑的法制教育大餐。针对未成年人思想动态、兴趣点,张庭长自己制作了PPT课件,以诱拐实验、校园投毒试验、少女少男课堂、校园安全知识、校园暴力、网络危害等为主题,结合真实案例,已案释法,引导教育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今年以来,少审庭开展法制宣讲13次,受教学生1万余人次,得到了县教育局和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