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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军社会法庭:满足部队司法需求 维护军人军属权益

  发布时间:2015-10-16 15:10:05


    许昌有着拥军拥属的模范传统。早在1998年,魏都区人民法院就创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为更好地满足部队的司法需求,解除官兵们的后顾之忧,2012年7月,魏都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社会法庭正式挂牌成立,简称维军社会法庭。

    维军社会法庭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驻军配合、司法推动、军民参与”的原则,专门负责许昌所有涉军纠纷的前期化解工作,对各类涉军维权纠纷进行调解、协调、评议,以最便捷、最亲和、最低成本的方式,更加有效地化解涉军维权纠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维军社会法庭受理的纠纷,主要有婚姻家庭、债务合同、土地承包、宅基地、军事设施、退伍安置抚恤等类型,情况复杂,往往涉及军队和地方等多方关系。为此,该法庭从社会法官的人员设置入手,充分利用军队和地方的力量,参与涉军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

    目前,维军社会法庭共有4名社会法官,他们的身份和工作经历各具特点又优势互补。其中,一人既有部队服役经历,又有法院工作经验,对军人军属来说,不但感情上亲近,而且能够有效提供司法指导;一人为退休女教师,擅长的感情和心理咨询,是年轻战士涉及较多的问题领域;一人为部队现役军人,主要发挥沟通部队的作用;一人为魏都区人民武装部现役军人,主要作为部队与地方沟通的渠道。维军社会法庭受理纠纷后,将依据实际情况,由一名或多名社会法官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这种方式有效调动了多方力量。

    自成立以来,维军社会法庭累计受理涉军纠纷132件,结案率达85.6%,许多纠纷的化解周期在一周以内,为军人军属节省了时间。由于工作突出,维军社会法庭先后多次被济南军区、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军区联合表彰为“河南省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先进单位”,多名法官被评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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