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镇平法院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促廉洁

  发布时间:2015-10-16 10:53:00


    2015年10月15日上午,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贪污、受贿一案,案件庭审时邀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并对案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同时法院要求各业务庭的法官认真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这也是镇平县人民法院开展干警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贪污罪,该李利用自己担任镇平县某水库管理局局长(正科级)的职务之便,安排下属用公款给自己家里安装空调、监控设备,为自己购买苹果手机、单反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4000元。另指控李某某犯受贿罪,该李分五次收受下属贿赂共计43000元。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向法庭递交大量证据,以证实被告人犯贪污、受贿罪的事实。法庭充分尊重被告人的辩护权,就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结束后没有就案件进行当庭宣判,合议庭合议案件择日宣判。

    在座的代表委员以及法官们认真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李某某因一己之贪欲,一步步侵吞单位财产供自己享用,在铁的证据面前低头认罪,在晚年之时面临牢狱之灾。旁听的法官们都深受震动,大家表示吸取被告人李某某的教训,在日常工作中慎用自己的权利,控制自己及亲属的私欲,做到防微杜渐,廉政高压线坚决不触碰。用好手中的权力,坚持廉政、勤政、公正司法,服务好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

责任编辑:焦恒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