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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法院“四抓”强化党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5 08:45:45


    永城市人民法院顺应时代发展,创新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根据基层法院工作现状以及干警工作生活和思想动向,实事求是地确定党建工作内容。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审判业务工作之中,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相结合,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                                            

    抓好思想教育,提升政治思想觉悟。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带动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全体党员进行党建工作培训;发现、树立党建工作典型,通过选拔创先争优的模范组成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院报告等方式,加强党建工作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抓好制度建设,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从严治党,对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员干部工作制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度等制度。并将党建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将党建工作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了彼此互动的良好局面。

    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落实每周政治学习制度,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内涵和思想精髓,坚持用以“三严三实”为标尺严格要求自己。院党组向全体干警讲授党课,提升了干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抓党组建设不放松,发挥党组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作风、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各个方面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在政治上,党组带头讲学习。坚持党组学习制度不变,及时将上级党委及上级法院的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组成员,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履行职责上,党组带头办案。认真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廉洁自律上,带头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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