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涉军维权审判庭或合议庭,强化组织保障。
全省法院在现有的机构范围内先行设立了涉军维权审判合议庭,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解决机构编制。增设军营巡回法庭,组织官兵旁听案件审理,以案说法,增强了广大官兵依法维权意识和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能力。
二、设立涉军维权联络员,畅通联系渠道。
全省法院均指定了专门的涉军维权联络员,由各院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院涉军维权工作信息的传递、汇总及报送工作。还通过制作联络员通讯录,向部队发放联系卡,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微信群等方式,方便对军人军属的咨询服务工作。
三、设立涉军案件专门窗口,规范管理建台账。
全省法院纷纷在立案大厅专设“涉军维权立案窗口”,公示涉军案件范围,制作涉军维权流程,对受理的涉军案件作出“涉军”标识,提示承办法官按照“四优先”原则,高效、快捷审理各类涉军案件。
四、成立涉军维权工作执行庭,确保执行优先。
为确保涉军案件执行优先,全省法院纷纷在执行庭设立了涉军维权执行合议庭,对损害部队、军人和军属合法权益而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留、拘传和搜查等强制措施,确保快速执结。
五、扩大军人、军烈属陪审范围,做好纠纷调处工作。
全省法院纷纷扩大军人、退伍军人、军烈属陪审员的比例,增加名额,并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定期集中培训,定期考核,监督陪审员们用好手中权力,确保他们成为“法律知识宣传员”、“军地矛盾协调员”、“法律援助服务员”。
六、建立涉军维权社会法庭,创新工作平台。
全省各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学习借鉴郑州金水区、许昌魏都区法院维军社会法庭的建制,针对涉军维权案件的特点,吸收军人、军烈属作为社会法官,积极筹备建立涉军维权社会法庭,为军人军属依法维权做好法律服务。
七、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确保救助到位。
全省各级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对军人家庭及军属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救济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均予以免交诉讼费,对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军人军属,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八、建立涉军维权工作基金,加强协调配合。
全省法院与党委、政府及民政、军队、武装部等部门积极协调,建立了涉军维权工作专项基金,对军人军属合法财产权益因不能执行兑现、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切实从经济上解决涉案军人军属的困难。
九、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促进军民团结。
全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送法进军营”活动,将送法进军营活动作为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和慰问活动327次,开展法律讲座133场,模拟法庭、官兵观摩庭审共36次;赠送法律书籍、宣传册20余万册。
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联系渠道。
全省法院分别与当地的武警、消防部队、人武部门建立了情况互通、工作协作和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征求军人军属意见和建议。与驻地部队建立工作沟通、纠纷联调、服务保障等长效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共同研究、制定好矛盾化解工作方案,全面促进军地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