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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以作风转变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5-10-10 15:17:31


    近年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塑造法官廉洁、文明、规范、节俭、可敬五种新形象,以促进作风转变、形象转变,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满意度。

    树立廉洁新形象。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十不准”等规定,严禁法官私下约见当事人或律师,规范法官“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行为,从“不吸当事人一根烟”做起,不仅让干警在内心牢固廉洁司法的防线,更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官的清风正气。

树立文明新形象。提倡文明礼貌用语,要求法官在接待群众时必须做到文明有礼、态度和蔼,时刻牢记自己是省级文明单位的一员,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坚决杜绝冷、横、硬、推、拖及不尊重群众的现象发生。

    树立规范新形象。规范开庭审理,做到着装规范、庭审规范;规范案件调解,做到形式规范、文书规范;规范执行过程,做到程序规范、措施规范;规范信访接待,做到接访规范、处访规范。同时规范文书上网、车辆管理、人员考勤等,以规范促有序,以有序树形象。

    树立节俭新形象。提倡“开水打半壶”,树立“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的节俭意识。在机关公务灶开展“光盘行动”,节约粮食、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同时提高法官在生活中的勤俭节约意识,以实际行动引导他人,教育他人。

    树立可敬新形象。强化案件效率质量意识,力争将所办案件办成精品铁案,让人民群众通过具体司法活动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法律的权威。设立“公众开放日”,定期组织公众走进法院,与法官亲密接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新举措带来的新变化,感受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利用“法制宣传日”,组织法官走上街头、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法制宣传,耐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同时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展示新时期法官的新面貌、新风采,树立可敬的法官形象。

责任编辑:郑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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