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南助推文明旅游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0 09:14:27
根据《河南省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游客在河南旅游活动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旅游主管部门将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还将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通报。目前,此暂行办法已经印发至河南各省辖市和直管县。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0-10 5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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