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都区人民法院经过调研发现女性犯罪比例呈不断上升趋势,2012年为18件19人,2013年为22件26人,2014年为28件31人。经过分析,发现该类犯罪有如下特点:一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在这73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53人,占70%,她们对事物的认识较为片面,缺乏科学的分析能力,在遇到矛盾和冲突时,不知道怎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容易采取愚昧无知的行为方式,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实施犯罪行为,而伤害和被伤害的往往都是女性。二是成分多为无业者。在上述73名女性犯罪中,无业者61人,占83.6%,其中外来人员有26人,占35.6%。由于此类犯罪人员多数无一技之长,无固定职业,收入低,因此所涉案由多为赌博、盗窃、侵犯女性权益等犯罪。三是年龄多以中青年女性为主。在这73人中,18岁至40岁有49人,占67.1%,呈现出中青年女性犯罪率高的特点。这一阶段的女性大多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较大,往往希望通过一些“速成”方式来获取财务,除了生计方面的原因外,一些女性部分女性为追求物质享受或为了寻求某种刺激铤而走险进行犯罪的情况较为多见,也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
该院建议:一是注重事前预防。司法机关要通过深入学校和社会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制共建等活动,采取法制、德育教育双管齐下的措施,结合女学生犯罪的典型案例,从小教育女性青少年自尊、自爱,切实做好教育预防。二是强化保护性预防。协调妇联、劳动就业部门等从生活、学习、工作等各方面为女性创造条件,使其在健康的物质、精神环境中成长,扩大她们的就业门路,减少女性因为贫困而导致的违法犯罪,以消除女性犯罪的社会环境和土壤。三是强化社会调解。要通过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居委会做好治安工作,根据女性生理、心理特点及时调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而导致犯罪。四是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口户籍管理制度和举报制度,以预防引诱、容留、介绍、组织他人卖淫等侵犯女性权益犯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