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庭支付了原告20000余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底,李某甲为改建房屋,将建设工程承包给张某实施,张某雇佣李某乙到工地干活。在施工过程中,李某乙被楼上掉下的砖头砸中头部受伤,经诊断为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胸部损伤。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李某乙将李某甲和张某告上法庭。
卢氏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民一庭法官进行了耐心的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被告张某、李某甲当庭支付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