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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强管理抓落实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9-24 16:43:32


    今年以来,宝丰县人民法院深入工作措施,从抓学习、抓管理、抓落实、抓整改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找准自身站位,统一思想。将立案、随机分案、审限变更、结案、归档等审判工作环节节点均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审管办对审判流程严格管理,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围绕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细化绩效考核标准,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科学调配力量,提高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当庭裁判率、调撤率,加强对疑难、发改和发回重审案件的研究,注重均衡结案,提高各月均衡结案度。引导审判工作均衡、协调、有序开展,全面提升法院整体质效指数,实现案件动态平衡。

    完善《司法质效考评办法》。将各业务庭室司法质效考评结论纳入全年岗位责任制考评中,围绕司法绩效的各类重点考核指标,实行严格管理,通过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责任分析制、不合格案件一票否决制、司法绩效考核末位通报制、案件质效考核与年度岗位考评挂钩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

    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落实“一案三评”制度。实行“案评到件、奖惩到人”,院审管办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经业务庭室整改后再送交审管办复查,对改判发回案件、涉诉信访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实行重点评查。按照考评标准将评查案件划分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评查出的问题和不合格案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强化质量意识,量化质效指标。为提升案件质效,使质效指标达到省高院和市中院设定的满意分值,审管办每月案件质效通报都将案件质效数据细化到每个庭室,督促案件承办人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判效率。以司法绩效为主要指标建立个人执法档案,奖优罚劣,形成长效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案件的表彰奖励力度和不合格案件的处罚追责力度,对司法绩效考评实行逐月考核公布、季度通报、年终总评,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讲评会,对评查出的不合格案件在全院进行评析、公示。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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