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召开前三季度优秀案例评选工作会议。刑一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和6个基层人民法庭的中层领导和12名案例人才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有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冯尚文主持。
通过筛选,案例评选领导组对2015年度1-9月各庭上报的46篇刑事、民事、行政案例进行了认真的评选。其中《许新波盗窃案——盗窃试骑摩托车行为的认定》、《商丘市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案——赔偿请求人应在确定其直接损失数额后,再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2篇指导性案例和《相继运输合同中货物灭失责任的承担——刘建良与被告王敏广运输合同案》1篇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格式案例和一组商品房买卖合同专题性案例被评为虞城县法院前三季度优秀案例。
通过开展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院干警创先争优积极撰写案例的意识,增强了干警的责任心,有效地促进了案例撰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