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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软件找“朋友” 趁熟睡盗走其财物

  发布时间:2015-09-22 10:59:59


    近日,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交友软件聊天约女网友见面,开房后趁被害人熟睡盗走被害人钱财的案件。

    被告人刘某某和被害人张某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2015年2月18日,二人相约见面,后在鹤壁市山城区超越网吧某房间内开房。张某某熟睡后,凌晨五时许,刘某某趁张某某不备,盗窃走将张某某钱包中的2700元现金及一副近视眼镜(价值120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主动到侦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向被害人退赔全部赃款、赃物。

    山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刘某某于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刘某某积极退赔被害人财物,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以上情节,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某拘役缓期执行,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网络有风险,交友需谨慎。在通过网络进行社交活动时,一定要有依法参与网络行为的法治意识,更要增强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防范意识,只有强化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才可能使网络的便捷变成现实社会中实实在在的便利,才可能让网络生活丰富现实生活。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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