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一位瘫痪在床的当事人家中,在病榻旁现场开庭审理一起扶养费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为夫妻,2004年结婚后一直恩爱有加,不料两年后妻子王某不幸发生车祸,导致高位截瘫,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失去独立生活能力。今年1月,夫妻二人因生活问题产生分歧,王某离家到安阳市区租房生活,因无经济来源,无法支付每月房租、康复、雇人护理等生活费用4000余元。在要求丈夫履行扶养义务遭到拒绝后,遂将丈夫诉至法院。
因王某行动困难,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该院法官张日富将法庭搬到了原告王某租住的房屋内。上午9时30分,法官宣布开庭。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后,双方对在老家还是在租住房内进行扶养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张日富表示,将会用司法之力为“爱”护航,尽最大努力维持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力争圆满解决此案。
图①:法官庭前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图②:因调解未果,法官宣布案件开庭。
图③:原告王某向法庭提供相关材料。
图④:原、被告先后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9-20 4版 黄宪伟 张国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