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审判、执行和行政工作用车,永城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对全院37台公务用车进行集中“诊断”,切实消除车辆安全隐患,规范车辆管理。
加强教育。组织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培训学习,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确保新聘用人员短时间内熟悉公车车况、了解车辆管理办法、掌握车辆使用规定;引导全体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切实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特别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开赌气车等,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严格排查。成立排查小组,采取看、问、查等方式,主要针对车辆状况、车辆卫生以及行车证、驾驶证是否按期年检、保险是否到期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当场指出排查出的问题,保证不出“问题车”、“邋遢车”;规范驾驶员仪容仪表,加强对驾驶员健康状况的检查,确保不带病出车,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执法执勤的安全和效率。
落实制度。建立严格的用车制度,做到领导未批准不出车、证件手续不全不出车、非公务用车不出车,实现“一车一记录,出车有登记”;严禁私自出车、公车旅游或用于婚丧嫁娶等活动,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关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