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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山城区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发布时间:2015-09-16 11:18:49


    “郭法官,李小花欠我的钱已经还给我了”。9月14日,王大燕高兴地给鹤壁山城区人民法院鹿楼法庭的法官打电话表示感谢。

    原来,被告李小花于2014年9月向原告王大燕借款16000元,先后已偿还原告6000元,至原告起诉之日尚欠原告李利平10000元未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的推诿使原告心里泛起了嘀咕,一纸诉状便将李小花告到法院。

    案件立案受理后,鹿楼法庭根据案件涉诉标的较小的特点,向原告依法告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于次日向被告李小花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小额诉讼须知》等相关应诉材料,定于3日后调解,10日后开庭,经过给原、被告做工作,立案后仅4天,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小花承诺于2015年9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王大燕10000元。在付款的前5日,鹿楼法庭的法官主动给李小花打电话,提醒督促其一定要按期履行调解协议之内容,李小花在电话中说道“放心吧,郭法官,我一定按时把钱给她”。

    山城区法院针对案件的额10000元以下,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的案件,经向当事人告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后依法进行审理,案件审理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小额诉讼程序因其审理周期短、一审终审的特点的也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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