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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加强书记员工作管理

  发布时间:2015-09-10 10:18:37


    书记员是法院干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主要承担着案件庭审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还要协助法官做好案件调查取证,参与案件调解等。书记员的工作贯穿在整个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审理的进度和质量。镇平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书记员管理工作,规范书记员的工作流程,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从而提高了审判绩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是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和纪律监察,使书记员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法官的辅助工作,审判员、书记员各司其职,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案件审判效率。书记员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案件卷宗、处理文书工作,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等。通过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纪律监察杜绝了个别审判员偷懒,让书记员一手操办案件,开庭时书记员自审自书,审判员只签发判决,架空审判程序的情况发生。审判员对案件程序和案件质量负责,保证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

    其次不断提高年轻干警的政治素养,要求年轻干警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从书记员的岗位上熟悉审判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和政治素养,教育他们增强责任感,苦练基本功,清楚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使命,为自己将来的法官生涯积累必要的经验。

    另外不断规范书记员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业务技能,提高庭审配合能力,提升庭审笔录的质量。强化庭前准备能力,夯实做好庭审笔录的基础。要求书记员庭前准备工作不但要做,而且要做好,这是提升庭审质量和记录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不可缺少的工作环节。

    镇平县法院通过加强对书记员工作的管理,使他们明确职责,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保证了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公正、高效。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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