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座谈会在新乡举行。本次座谈会旨在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好地发挥律师在诉调对接、庭审功能、涉诉信访中的重要作用。会议围绕“如何建立合法、公开、透明、畅通的沟通交流机制,如何搭建律师参与诉调对接的平台,加强对年轻律师的沟通和引导”等问题展开讨论。
新乡中院院长袁荷刚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以审判为中心,而以审判为中心最重要的环节则是以庭审为中心。律师正是庭审活动的重要参与人,应该构建“尊重、独立、互信,相互监督、相互协作、相互学习”的良性互动关系,建立阳光、互信、透明的交往机制。
与会者认为,律师最能发挥作用的时期是在诉讼中,因为诉讼中双方的争议焦点都很明确。律师可以凭着委托人的高度信任,用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经验综合分析案情,替当事人充分考虑后果,让当事人明白自己在纠纷中所处的优势和劣势,促使案件成功进行调解。
来自新乡市政协法制委员会、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河南师范大学的代表和学者,以及新乡中院部分法官参加了座谈。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9-10 5版 魏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