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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打造优秀法官队伍

发布时间:2015-08-27 15:42:34


    “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之基,是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法官队伍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不严不实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为民服务水平的提高。为此,我们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优秀法官队伍。

    一、践行“三严三实”,坚守“三个理念”

    坚守党性原则。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司法审判的价值根基和命脉源泉。每一位法官都应当坚守党性原则,加强党性锻炼,以坚定的信仰、纯洁的道德、过硬的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坚定法律信仰。信仰法律是正确司法的精神条件和心理基础,是每一个司法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价值追求。所有法官都应怀着一颗敬畏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忠于法律,信奉法律,让公平正义彰显在每一个角落。

    坚持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践行“三严三实”,加强“三项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三严三实”既是作风建设的标准要求,又是重要抓手。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转变作风,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要认真对照“三严三实”具体要求,仔细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加以改进。要深入持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打通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加强廉政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守干净底线,自觉把党规党纪作为从政之绳、用权之纲、人生之镜。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促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要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加强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使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司法观念和腐朽思想的影响,促进人格品质的升华。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文化氛围,引导干警将司法文化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崇尚公平正义、恪守司法廉洁、践行司法为民。

    三、践行“三严三实”,提升“三种能力”

    提升公正司法能力。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秉公执法,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引导更多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平正义。要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积极传播司法正能量,培养民众法治思维,自觉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要增强法官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掌握群众心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认同感。要提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能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不断优化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

                                                   (作者系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6-26 8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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