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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中院新型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8-21 10:28:25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全国试点法院以来,按照审判与行政管理相分离、以审判活动为中心、以法官为中心的要求,将诉讼服务中心改革作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部署、整体谋划。一方面,对诉讼服务大厅进行改造升级,完善服务职能。另一方面,将审判辅助性事务进行集约化办理,由诉讼服务中心集中行使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纠纷分流三大主要职能,实现“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

    新的诉讼服务中心运行以来,累计受理案件3910件,卷宗及时归档率较以前提高了31.7%;送达法律文书4800份,平均送达时间较以前缩短了20%以上;办理财产保全案件520件,当天保全率达10.91%,三日内保全率达85.1%,因案件自身原因、案情复杂的案件也均在5日内保全,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提升。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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