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国家推行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给农民治病就医构建起了一道保障。张某某心存侥幸心理,虚构医院病例资料等,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一万余元。2015年5月11日,扶沟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3月6日,被告人张某某的母亲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其萌生了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补偿款的想法,在其母亲孙某某住院期间,其认识了负责新农合报销手续的汪某某(身份信息不详)。2012年4月份,被告人张某某通过汪某某伪造了妻子何某某的假住院病案资料,后其以该病案资料在县农合办报销后得款10052.20元占为己有。事发后被告人张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退还了赃款10052.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他人伪造妻子何某某的假住院病案资料,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10052.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某伙同他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退还了全部赃款,悔罪态度较好,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可对其从轻判处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