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汤阴县人民法院瓦岗法庭人民陪审员张现录,利用人民陪审员与农村当事人的亲和优势,在诉前快速调解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当天早上,因在外打工受伤没有得到及时赔偿的李某来到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咨询如何起诉事宜,该庭人民陪审员张现录热情地接待了他,向其释明了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在释明过程中张现录了解到,该纠纷双方争议并不大,只是对赔偿数额部分存在争议,如果能及时疏导,可以避免当事人之间的诉讼。遂征求李某的意见,李某表示同意调解解决。张现录便迅速用电话把另一方即雇主张某通知到法庭,把法律对各项赔偿项目和数额的规定详细向其做了解释,打消了其心理顾虑,同时又促使李某放弃了部分不合理诉求,经过陪审员张现录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5000元的赔偿协议,双方表示以后互不追究。拿到赔偿款的李某感激地对张现录说:“张陪审,要不是你及时调解,赔偿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谢谢……”
据了解,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中,本着调解优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让辖区内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陪审员参与到对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与法官进行交叉调解,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