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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淇滨区法院:巡回审判进山村

  发布时间:2015-08-10 11:37:32


    鹤壁淇滨区人民法院大河涧法庭为大力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工作,“以方便人民诉讼,减轻群众诉累”为基本原则,深入边远山区进行巡回审判,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5年8月3日一大早,一位庄稼汉子一瘸一拐地走进淇滨区法院大河涧法庭,并向法官叙述事情经过:廉某是大河涧乡潭峪村村民,其7月31日晚上在村里山坡边行走时突然被一只大狗在其臀部猛咬了一下,致使其臀部受伤。后来,廉某得知该狗是邻居孙某家喂养的,便要求孙某对其进行治疗赔偿,但孙某拒不承认是自家狗咬的。后廉某在大河涧乡卫生院进行治疗,经乡村干部调解无果。廉某由于没有文化,又不会写诉状,非常为难无助,遂到法庭进行求助。要求孙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000元。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普及群众法律知识,考虑到本案原、被告住在偏远山区又系邻居,而且原告受伤行走不便,法官便与本院立案庭联系取得案件统一编号,通过内网为原告廉某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后,法官立即前往原、被告所在山村进行巡回审理。法官调解中了解到,事发时只有一名不满15岁的少年见证了该案现场,但该少年家长不愿意让其孩子作证。法官为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耐心地向被告孙某详细解释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规定和后果,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孙某支付原告廉某医药费365元,未发生的损失原告自愿放弃,其他双方以后不再追究,并当场进行了履行。

    淇滨区法院积极创新巡回审判工作新举措,大力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以来,为边远山区群众诉讼提供了方便,体现了“快捷、高效、便民、节约”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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