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座谈会,鲁山县人民法院作为全省唯一的一家基层法院进行了经验交流,该院做法得到了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肯定。
此次座谈会是省高院组织的一次高规格的会议,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等专家、学者、最高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等最高法院领导、行政机关领导、媒体、律师、当事人等参与,鲁山县人民法院作为全省唯一的一家基层法院,具体工作中的做法在会上作了汇报交流。汇报中,鲁山法院院长李俊峰从有利于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确保法院及时、公正的审理案件,利于当事人平等参与行政诉讼,有效引导因行政争议而引发上访的行政纠纷案件回归到司法途径中来等四个方面客观分析了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重大意义。
会上,李俊峰院长介绍了鲁山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的举措,一是强化学习宣传。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宣传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规定,利用报纸、电视台、微信等大力宣传异地管辖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诉讼指导和立案释明工作。二是加强与异地法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条件。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委托当地法院送达应诉、开庭等手续,避免当事人远距离诉讼带来的负担和不便。三是规范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制作了当事人须知内容包括: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举证责任及期限,开庭事宜、风险情况告知等内容。一次性送达应诉、开庭等手续,力争不让当事人多跑一次腿。四是运用车载巡回法庭到当事人所在地巡回审判行政案件,这样做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讼负担,也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理念,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