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站等车时,碰巧遇到“老乡”,对方热情地邀请你搭乘“顺风车”,碰上这样的“好事”,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很幸运?而这种幸运,往往暗藏着陷阱。8月5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刚刚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韩某和刘某冒充受害人王刚(化名)的老乡,让王刚搭乘他们的车回家,趁机骗了王刚1万元钱。韩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刘某则被判处管制一年。
2014年12月23日8时许,王刚在位于市区新兴路的汽车南站附近等车,韩某主动和王刚搭讪,在询问了王刚是哪里人之后,韩某自称是王刚的老乡,可以让王刚搭乘顺风车回家。老乡热情相邀,还能节省一笔车票钱,王刚高兴地答应了。之后,和韩某同行的刘某表示,他的车被扣了,需要缴纳罚款,但他身上的钱不够,想向王刚借钱。“老乡”开口借钱,王刚不好意思拒绝,就这样,他稀里糊涂地被韩某和刘某骗走了1万元钱。
法院认为,韩某和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对两人作出了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此类案件多发生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不法分子利用返乡人员身上携带财物较多且着急回家的心态,对其实施诈骗。法官提醒市民勿存贪小便宜之心,凡事多留个心眼,不要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以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