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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召开齐学新诉浚县人民政府、第三人耿学军、耿顺安土地行政登记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7-31 17:15:16



    7月30日上午,鹤壁中院召开齐学新诉浚县人民政府、第三人耿学军、耿顺安土地行政登记一案新闻发布会。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合庆出席,鹤壁中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教处处长李瑜主持发布会,鹤壁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孙长付参加。

    庭审结束后,鹤壁中院立即就案件审理情况及结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合庆在发布会上介绍,本次庭审是鹤壁中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是近年来鹤壁中院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丰硕成果,全力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的集中展示。

    一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探索庭审新格局

    本次庭审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明亲自担任审判长,在全市法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刘明院长在开庭前认真阅卷,带领合议庭成员深入细致分析研究案情,又主持了庭审,切实把中央司法改革精神落到了实处。另外,鹤壁中院党组成员及其他审委会委员已经或即将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党组中心组成员纷纷以身作则,积极践行“锤炼过硬队伍、打造精品法院”的目标。这对于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倡导法院领导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必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从而带动更多的法官投入办案工作中,既有助于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又能使院领导了解审判工作中的最新动态,带头钻研审判业务,提升案件质量,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是创新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案件的新变化,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助力打造负责任的法治政府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仅5月4日至5月30日,鹤壁两级法院就立案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5件,其中,中院受理了21件。鹤壁中院为了应对该变化做了多方努力,其中一点就是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通过与被告方浚县人民政府沟通,浚县人民政府县长决定亲自出庭参加应诉,并且让其他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这有利于帮助行政机关负责人解剖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通过这种现场解剖的方式,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发现本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提高执法机关执法水平的目的。同时,庭审也向群众讲清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群众也是一种宣传教育,对政府工作人员也是一种有益的警示和鞭策。对化解矛盾,切实解决行政争议,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加快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助推法官职业化进程

    鹤壁中院出台了《关于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实施办法》,要求审判委员会委员在监督指导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参加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总结具有全局性和指导性审判经验的基础上,每年都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一定数量的案件。院领导要带头开庭,专职委员每年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不少于10件,庭长兼任委员的每年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不少于本庭案件数量的60%。

    出台该办法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切实克服了审判委员会判而不审的弊端,既有利于审判委员会委员亲临一线“把脉”案情,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还能倒逼合议庭做好庭审准备,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四是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性文件,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鹤壁中院近日出台了《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这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通过诉讼途径,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重大基本方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利于缓解官民矛盾,有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推进责任政府的形象塑造。今天开庭审理的这个案件,是该意见出台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第一例,对以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具有引领示范及助推作用。

    五是庭审教育助推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今年以来,鹤壁市委组织部依托法院审判平台,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以此创新干部日常法治教育培训方式。

    本案庭审现场,鹤壁中院除了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以外,还与市委组织部积极联络,将本案作为庭审教育的重要一课。市委组织部组织各县区分管土地部门的县(区)长、法制办主任及市土地局相关人员近30人来到庭审现场,旁听案件。这种“零距离”警示教育发挥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的作用,能够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有利于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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