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河南省洛阳市,气温37摄氏度。上午9时,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前去执行一起返还房屋案。被执行人胡某是洛阳市某单位退休职工,2006年承租了该单位一门面房。合同到期后,胡某将此房转租给别人,拒绝向该单位支付租金。无奈之下,该单位将胡某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后,胡某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调解结案:胡某在2014年2月17日将房屋返还给单位,并支付8000元租金。但是,胡某仍一直没有履行。强制执行中,执行法官邀请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
图①:公安机关备案的专业工人强制开锁。
图②:执行法官在对房内所有物品进行详细登记。
图③:申请执行人办理交接手续。
图④: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8-4 1版 张玉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