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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四项措施做好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9 08:30:02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审判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淮滨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庭审直播工作,收到预期目的。

    规范庭审直播工作操作流程。直播前,网络技术人员与办案法官沟通,初步了解基本案情。直播中,办案法官负责对庭审笔录中当事人基本信息进行技术处理,管理人员负责发布庭审现场照片和庭审记录,网络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解决庭审笔录同步传输等网络及计算机技术问题,确保直播庭审不间断。

    加强录播案件管理。庭审录音录像的时间由书记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自案件开始至闭庭时为止,并事先告知诉讼参与人。除休庭和不宜录音录像的调解活动外,录音录像不得间断,不得人为毁损或篡改录音录像内容。在案件录播完成后,由开庭庭室负责联系网络技术人员及时将录播案件上传网络。

    强化舆情引导及答疑工作。对直播发布的内容、回复网友的内容等建立审核机制,防止因出现差错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要求网络阅评员和庭室微博联络员随时关注因直播庭审而引发的舆情,及时作出应对和处理,实现网络舆情的有效防控。

    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为更好更快地推动庭审录音录像工作的开展,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录音录像设备的采购、安装和技术服务及备份存储服务器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及时解决各业务庭庭审录音录像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和录音录像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案件直播录播工作正常开展。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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