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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高温酷暑执行忙

  发布时间:2015-07-28 16:44:50



    7月27日下午,嵩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高温酷暑,驱车20余里来到库区乡翟河村,将执行来的赡养费300元送到了张老太手中。

    年近七旬的张老太夫妻共育有三子,2008年3月,张老太的丈夫突发脑梗塞瘫痪在床,但大儿子和二儿子却认为两位老人偏袒小儿子拒绝赡养,无奈之下,老人将两个儿子诉至该院。嵩县法院审理后判决两个儿子每月付老人300元,但该判决一直未能得到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使老人能尽快拿到赡养款,执行法官在劝导无果的情况下,随即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法官拿到执行款后,考虑到张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当即决定将执行款亲自送到老人手中。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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