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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张信用卡 疯狂消费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5-07-28 11:08:03


    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的确给人们带来不少便利。然而,有的人试图钻空子占银行便宜,造成很多逾期不还款的违法行为,而这样做的结果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件,被告人张某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3年1至3月份期间,被告人的丈夫李某某盗用47人的身份证,并伪造他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先后在农业银行办理了47张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后李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被告人张某某在清理其丈夫遗物时发现并持有了47张信用卡。2013年4月份至2014年4月份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47张信用卡是李某某非法办理的情况下而持有、使用,并以刷现偿还透支款的方式进行周转还款。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共计偿还全部欠款及利息302333.29元,该47张信用卡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非法持有他人47张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鉴于被告人能够积极予以退还,未造成经济损失,且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对其判处缓刑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故可对其判处缓刑。综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使用信用卡要讲信用,如期偿还欠款,否则就会触犯刑法。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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