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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带头办案

  发布时间:2015-07-24 16:19:04



    7月24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宝生担任审判长,与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两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庭审中,审判长张宝生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和规则,公平、公正地主持案件的审理,从二审新证据准入、责任承担等关键问题,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并认真倾听双方的发言,询问双方的意见。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程序规范,节奏分明,秩序良好,展现出审判长高超的审判技巧和庭审驾驭能力。

    分管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办理案件,增强了审判公信力,发挥了示范效应,提高了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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