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永城市人民法院召开小额诉讼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媒体介绍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永城法院下一步落实举措。永城电视台、永城广播电视台、汉兴网、今日永城报社等媒体记者以及永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发布会上,该院民二庭副庭长王莉宣读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永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斌就记者提出的“什么是小额诉讼,小额诉讼有什么优点”、“小额诉讼具体适用什么条件”、“当事人能否约定使用小二诉讼法律程序审理期限,有何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小额诉讼判决、裁定、调解认为有错误的,该如何处理”等问题一一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