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强化巡回审判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7-21 15:55:57
本报讯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上门立案、就地调解、巡回开庭,快速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将案件解决在田间地头,门前屋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巡回审判率达42.2%,巡回审理的案件呈现出了“三无”,即无上诉、无申诉、无矛盾激化的良好局面。通过巡回审理,不仅大大地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讼累”,而且消除了很多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7-19 8版 乔瑞锋 周志勇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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