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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二审民事案件并当庭调解

  发布时间:2015-07-17 16:48:18



    7月15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某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原审被告某保险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与赵某等四名被上诉人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平顶山中院院长刘冠华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审理该案并当庭调解成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平顶山中院审委会委员,基层法院院长、主管民事审判的院领导,两级法院民事审判业务骨干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到该院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等共九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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