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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7-09 17:50:43



    7月8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映象网、河南法制在线等省级媒体及濮阳记者站,濮阳日报、濮阳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濮阳中院官方微博现场直播。新闻发布会由濮阳中院新闻发言人周培勋主持。

    新闻发布会上,濮阳中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高洪光向媒体通报了濮阳法院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及2014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概况。

    据高洪光介绍,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一些有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新意见、新规定,濮阳法院就这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

    2014年以来,濮阳法院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程序、裁判标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减刑、假释由原来的书面审查变为现在的开庭审理,同时增加互联网公示程序、依法撤销减刑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等等,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程序更加规范、严谨,并严格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理。

    通过6月至7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开通专题,并通过其他形式,集中宣传有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各项规定,宣传濮阳法院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的新举措,增进社会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了解,推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公正、公平地审理。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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