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
作者:嵩县人民法院 黄洁 程亚川 发布时间:2015-07-08 16:25:41
7月8日上午,嵩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庭审中,宋冰副院长主持庭审技巧娴熟,充分展示了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整个庭审活动从质证、认证到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 ,有理有序,审理过程公平公正,严谨流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悉,今年以来,嵩县法院努力探索司法改革新途径,打破了院领导只“审批”不“审案”的工作模式,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工作机制。目前,院长、副院长带头开庭办案机制在该院已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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