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周口中院采取五项措施强力压缩办案周期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5-07-03 09:08:34


    针对案件审理周期长,效率不高的问题,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采取五项措施强力压缩办案周期,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行电脑随机分案。改变过去案件按地域和案件类型进行分案的模式,打破庭与庭之间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类型分工,所有案件由电脑随机分案。

二是实行案件一步到人。改变过去案件由立案庭到审判庭庭长、审判长,再到案件承办人的流转模式,减少分案流转环节,实行案件一步由立案庭到承办人的分案机制,将案件直接分配给未结案件处于末位的法官。

三是实行办案标兵奖励制度。按照每月办理案件数、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的不同,将所有法官每月审判质效的情况转化为积分予以公布,积分靠前的人员评为办案标兵,形成庭与庭之间、庭长与庭长之间、副庭长与副庭长之间、审判员与审判员之间的竞争激励机制,引导大家多办案、办好案。同时根据案件审理效率的高低不同对效率高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形成干快与干慢不一样的良好氛围。

四是实行对零结案人员的通报惩戒制度。对于出现零结案的人员予以通报到部门、通报的具体的人员,相应减少所在部门的办案经费额度;对于连续两个月零结案的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诫勉谈话;对于连续三个月出现零结案的人员,直接调整工作岗位。

五是出台流程节点管理办法。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文书的制作与签发、送达、结案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均予以明确规定,要求一审案件原则上在25日内开庭,二审案件原则上在15日内开庭,办案法官遵守流程节点的时限由审管办全程监控。

实行以上措施两个月以来,周口中院审判效率大幅度提升,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继5月份的案均审理天数为缩短到64天后,6月份当月的案均审理天数大幅下降到44天,有一半以上民事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

责任编辑:郑 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