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民一初字第80号文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承办人是杨晓宇,书记员是李鹏飞。”这是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6月29日下发的今年第二期法律文书评查通报里的一项内容。通报称,这次共评查各类法律文书155份,同时评选出7份优秀文书和6份有瑕疵的法律文书。这是该院为提高法律文书质量所采取的举措之一。
法律文书是法官的生命线。在案多人少的现实境况下,一些法官在效率上提高了,但是出现了萝卜快了泥洗不清的情况,致使有瑕疵的文书“跑路”,由此引发的后果给法院工作带来不良影响。针对本院和外地法院瑕疵文书导致的不良反映,院党组将此项工作作为“啄木鸟”工程来抓死抓牢。
该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出裁判文书评查标准,审查文书的标准总共分为七大方面,细化为37款。这些标准大到法律条文的引用是否正确得当,小到标点符号的运用是否合适等。为使评查常态化,该院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并确定由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院法律文书的评查工作。他们专门调派了两人进行分工合作,保证每一份文书都经过一人检查、一人复查,使全院的法律文书得到第二次“体检”。
今年以来,该院已经审查516份文书,发出评查通报2期,对12份瑕疵文书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实名通报。通过警示作用,有力提高法官和书记员的责任心,使文书的瑕疵率逐步降低。据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文利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大家的责任意识,下一步将出台奖惩制度,与绩效考核挂钩,确保每份法律文书经得起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