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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受气弟相助 触刑律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5-06-19 10:59:25


    兄弟姐妹相互帮忙是应该的,也是社会提倡的。但是帮忙也要看情况,如果帮忙不当,不但不能救急,还有可能引起其他麻烦,甚至触犯法律承担责任。而邓涛就是在帮姐姐出气的时候致人受伤,触犯了法律,被法院判处了刑罚。

    经查明,邓涛的姐姐邓敏和孙建是前后院邻居,同时也是亲戚关系。去年8月份,孙建在自家房屋墙开个门作为车库门,邓敏认为影响其出路不同意孙建的做法,两家人发生矛盾,恰好当天邓涛在其姐姐家,他看到姐姐被对方推倒在地上,自己的姐姐受气,随出手相助,同孙建及其儿子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邓涛用管子将邓建的左尺骨打骨折致其轻伤,将邓建的儿子头部打致轻微伤。事发后,邓建主动投案,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对方各项损失1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6月17日,此案经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涛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且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判处邓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邓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文中人物系化名 )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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