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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检两长同在一个法庭上

发布时间:2015-06-19 08:57:21






    “这次开庭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案,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我还是头一回见到呢!”受邀前来旁听案件庭审的群众庭前就来到了旁听席,低声地交流着。

    6月17日上午9时,“咚!”随着法槌的一声脆响,河南宁陵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一场特别的公开庭审拉开帷幕。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由宁陵法院院长王宏伟担任审判长,坐在公诉席上的是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维冠。现场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共30余人旁听庭审。宁陵法院官方微博同步进行了“微直播”。

    2014年2月8日,在宁陵县赵村乡北孟楼村,被告人张某用拳头将王某的鼻子打伤,经法医鉴定,王某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今年2月,张某被抓获归案,随后宁陵检察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审判长王宏伟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举证、质证,根据诉辩情况,全面简洁地概括出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在认定事实充分、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秩序井然。

    据了解,这种由法院院长亲自坐堂审案、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例,目前在全省法院庭审中尚未听闻。

    图①:庭审现场。

    图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图③:合议庭成员就座审判席。

    图④: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6-19 4版 边丽娜 孙速启 文/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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