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汝南县人民法院注重整合审判资源,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全面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规定院长每年至少办案5件,副院长和专职审委会委员每年至少办案10件,并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庭长办案数量不得少于所在庭室法官办案平均数的20%。这一举措大大缓解了该院办案压力,有利于提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二是切实加强审判管理。该院研究制定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程》、《审判绩效每月、每季度通报制度》,对案件在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技术委托、归档等审判流程及节点控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各环节之间有效衔接配合,提升了审判效率。2014年以来,该院案件的审限期比以前缩短了11天。
三是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该院规定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进行审限跟踪监督和结案登记管理,汝南法院规定案件审限期延长一律经院长批准,有效地杜绝随意延长审限、超审限现象发生。案件主审人按周填写案件审结明细表,直接上报分管院长,收结案和均衡结案度进行统计汇总后纳入全年的绩效考核。
四是提升审判队伍素质。针对审判队伍不断有新人进入的现状,采用以老带新方法,尽快提升新进人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提升法官的法学理论素养、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切实保证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