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法院三项措施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质效,具体表现:一是变分散式粗放式审判质效管理为集中式专业化监管。变传统式封闭式管理为智能式公开化监管,从整章建制入手,就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效评估等各项工作,制定出台、补充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院长、庭长审务过问工作制,增强了院长、庭长履职的核心作用和把关职责,层级管理逐步深化。针对庭审、文书、合议三个专项工作,开展评查,评查对象涵盖全院审、执法官,全面调整细化了评查节点,使评查活动真正成为发现问题、提高质量的一个主渠道。
二是以审判管理平台为抓手,实现案件网上流转。以审判流程管理平台为依托,实现了立案、分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所有信息的网上流转。院长、庭长网上查询、督办案件进展情况,审判质效各项业务指标均实行网上管理。同时对审判质效各项业务指标,实行月通报讲评制度,使广大一线法官,对自身各项业务指标了熟于心。
三是逐月通报排名,落实经济奖惩。按照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对审判、执行、调研、信息、案例、宣传、考勤、作风纪律等综合绩效逐月通报排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当月位居后三名者,主管领导对其诫勉谈话;连续两个月位居后三名者,责令其在本院月点评会上做大会检讨;连续三个月位居后三名者,取消其个人两个月文明奖,取消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一个月文明奖,同时取消本年度其个人及部门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当月位居后三名者,院长对其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个月位居后三名者,责令该部门负责人在院月点评会上做大会检讨;连续三个月位居后三名者,取消其部门负责人两个月文明奖,并取消其主管领导一个月文明奖,同时取消该部门年度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