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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法院三项措施服务群众立案

  发布时间:2015-06-12 16:49:31


    5月1日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以来,南召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采取三项措施,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

    一、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收费窗口,指派专人现场交钱、现场开票。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前,法院的做法是当事人先到立案窗口开具诉讼费缴纳通知单,当事人持通知单到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大厅交纳诉讼费,再将诉讼费票据返回立案庭,这样下来当事人往返于法院和财政局之间,极大地增加诉累。增设收费窗口后,法院代替当事人去财政局缴纳诉讼费用,然后每天进行一次结算,这样当事人只要手续、材料齐备,符合立案条件的,几分钟时间就可完成从立案到诉讼费交纳的全部工作,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二、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打印机、复印机,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复印、打印工作,使当事人既不多跑一步腿,现场完善诉讼材料,也为当事人节省了打印、复印的开支。

    三、在诉讼服务中心设茶几、饮水机等硬件设施,让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实行登记制以后,南召法院立案数量较以往增加了近四成,但是当场立案率大幅度提升,达到95%,人民群众对法院改善服务质量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受到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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