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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诉讼案未了 一朝和解纠纷消

  发布时间:2015-06-10 09:53:26


    6月9日,经过太康县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坚持不懈的说教,耐心细致的调解,使一起长达十二年的案件得以调解解决,当事人徐某宽与许某玉、轩某峰、朱某良当庭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了执行,实现了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原审原告徐某宽诉原审被告许某玉、轩某峰及原审第三人朱某良债务纠纷一案,2003年11月12日诉至本院,此案经过一审、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再审,多年诉讼,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始终未得到解决。太康法院审监庭的法官接到该案后,认真查阅卷宗,倾听当事人诉求和心声,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首先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再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和当事人谈心,讲解法律知识,析明利害关系。在法官的精心和真诚调解下,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消除了积怨,维护了稳定与和谐。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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