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案件不断增多,淮滨县人民法院经研究部署,在紧密结合刑事审判自身特点,突出能力建设这一关键,把握效能建设重点,抓住公平正义核心,紧紧围绕准、责、调、教的“四字经”路子搞审判,不断增强法官适应案多人少审判重任的应对能力,实现了刑事案件快审快结。
狠抓“准”字。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案件,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坚持当庭宣判;对基本事实、基本证据存在争议和疑点的案件,坚持独立审判,决不草率下判;注重强化证据、程序意识,保证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实行指定举证时限与补充举证时限相结合方式,确保当事人时效利益。
把握“责”字。除对部分重大疑难、上级督办、合议庭意见重大分歧等案件,合议庭可提请院长提 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外,其它各类刑事案件独任审判员和合议庭均可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要求合议庭成员切实履行职责,对案件质量负责。
掐准“调”字。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强调化解矛盾为主的办案原则,把握此类案件的一般特点,积极与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居委会联系,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环境、当事人的心态、被告人的赔偿能力等细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调解。
注重“教”字。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帮教、审判并重,除做好判前教育关以外,判后对受害人家庭、被告人家庭仍然积极回访、延伸帮教,消除社会的不安隐患,也使被告人在监狱悔过自新,服判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