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渑池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依法加强在民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提供法律帮助,彰显司法关怀。对于家庭贫困、受损害严重、诉讼能力较低的未成年人,依法减免诉讼费用,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帮助,并在诉讼中正确引导,确保其正常行使诉讼权利。同时,在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时,及时审理,依法救济,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多方联动调解,合力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大主体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多方合力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平息矛盾,化解纠纷,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保障。
综合各种因素,注重健康成长。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生活、成长等多种因素,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尤其是在离婚、抚养、探视权等案件中,不但要给未成年人创造必要的学习、生活环境,还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精神健康。
延伸拓展职能,营造社会环境。对于在审判中发现的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及时向有关当事人宣讲法律,或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使其规范、纠正不当行为。同时,与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等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