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许良法庭,地处太行山南麓的豫晋两省交界之处,辖区面积234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全县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人口占全县人口的十分之一。面对辖区山区面积广大、群众居住分散的状况,许良人民法庭的法官常年跋山涉水奔波在大山里,将一大批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纠纷化解在基层。对许良人民法庭法官跋山涉水深入山区和乡村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了充分肯定。
“移动式”服务,满足群众“零时差”
今年3月25日,一位外地农民工老王在给工地送水泥的路上,不小心将路边联通公司的通讯电缆杆撞倒,导致附近的网络信号中断。联通公司发现后及时到达现场,要求这位农民工赔偿,双方协商一上午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围观的村民想到了多次到村里开展法律咨询的驻村法官范晓庄。范晓庄闻讯及时赶来,经与村干部协商后,拿出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调解方案。农民工老王当场拿了500元赔偿联通公司,并笑呵呵地对围观的人群说,“我相信驻村法官肯定不会坑我的”。
谈起“移动式”服务带来的便利,许良法庭庭长闫琳琳自豪地说:“‘移动式服务’虽然占用了法官一定的时间,花费了一定的精力,但有了社会调解力量的帮助和参与,案件调解率上升了,案结事了,老百姓更满意了。”
“点对点”衔接,化解纠纷在基层
“你好!你是刘书记吗?我是许良法庭的法官,有个事情需要您帮个忙……”这是许良法庭庭长闫琳琳和辖区一个村支书的通话。对于许良法庭的法官,这样的通话几乎每天都有好几次,有的是为了帮当事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的是请求帮忙开展调解工作。2014年1月,柏山村村民王春贵起诉同村王有人等五人,原因是五被告认为原告家新迁的坟地占了被告家的祖坟地方,将原告家坟地墓碑推倒,并擅自挖开坟墓,将其中的棺椁扔到路边。原告以五被告侵权为由诉至法院。
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情绪非常激烈,如果直接开庭势必引起矛盾进一步升级,闫琳琳就与该村村支书和几个德高望重的老年人联合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会见了原、被告双方,了解到此次坟地纠纷是因为原告没有征得被告同意的情况下,将坟地迁到被告家祖坟边,后又了解到农村的风俗习惯是祖坟埋在一块地中,被告担心以后家里的坟地不够用。合议庭随后会同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实地进行勘验,并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双方的怒火和怨气得到平息。
目前,许良法庭已完成了与辖区4个乡镇党委书记的“点对点”衔接,在各乡镇和大的行政村建立“调解工作站”12 个,构建了以法院、行政机关、村屯党支部书记为调解主力的“三位一体”调解体系。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工作未进入诉讼的案件达36件,受案总数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4%。
“联动式”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无缝隙”
“听说你们要来,我一大早就在这边等着了,有几个事想问问,麻烦你们帮我解答一下。”去年10月,法官们刚一进月山镇一家机械厂的大门,心急的27名农民工便凑过来说。
经过了解,该厂因经营不善一直未支付工资,后该厂厂长因车祸不幸身亡,该工厂也停产歇业,遗产由其年迈的父亲和两个子女共同继承。在多次向遗产继承人讨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这27名农民工将3个遗产继承人诉至许良法庭。许良法庭了解到,遗产继承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拿出那么多的现金。为了顺利开展调解工作,许良法庭积极与民政、社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联系,想方设法解决遗产继承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相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双方当事人的分歧意见逐步达成一致,这起备受当地百姓关注的欠薪遗产继承案件终于得到妥善化解。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6-4 4版 刘建章 程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