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丘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着力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深入探索行政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在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4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5件,除6件新收案件及3件因法定事由中止外,已经全部审结。其中通过多元协调机制以原告撤诉结案的21件,达到37%。
注重公正司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完善公开审判、案件督查通报等制度的跟进,确保落实;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加强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
注重和谐司法,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交流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工作信息,研讨有关法律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为化解行政争议、顺利审理行政案件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加强行政案件的疏导和协调化解,妥善解决土地征用、劳动保障等涉及民生的行政争议。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行政案件审理,减少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引导行政相对人理性诉讼、合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依法审查,加强非诉案件执行。依法严格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有效避免错误执行现象的发生。 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以乡镇、部门为单位,建议实行专人包片负责制,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有效执结案件。今年第一季度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件,执结7件。
注重职能延伸,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对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进行梳理分析,提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建议,形成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力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工作,推动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今年共计向辖区内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5条,回复率达80%,受到了行政机关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