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利用QQ进行诈骗的案件。
2014年6月至9月份,被告人黄某采取盗取被害人亲属QQ账号,冒充被害人亲属与被害人聊天,以朋友在国内急需用钱,在国外转账不便,让被害人先垫付转账为由的手段,先后骗取桂某等五名被害人现金共计16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亲属代为退还被害人桂某现金100000元,桂某对黄某表示谅解。
驿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1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应予以支持。见予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同种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亲属代为退出部分赃款并取得被害人桂某谅解,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黄某向其他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6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