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案件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司法公正的程序保障。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对庭审活动有明确的规范。规范庭审活动,保证程序公正促进公正审判、彰显法律和法庭的威严显得至关重要。镇平县法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步实现庭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庭审工作的程序监督,加强审判庭的使用管理。针对法官言谈举止不文明、着装不规范、不按时开庭、办公室开庭等问题镇平法院制定了《镇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庭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对审判庭使用、开庭前准备工作、审判人员标准化着装、庭审纪律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警明确了各自在庭审过程中的职责。通过审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审判庭,业务庭预约开庭时间、登记好审判人员信息及适用的审判程序。使庭审活动规范,同时得到有效监督,案件审理公开透明。
司法警察局加强安保防范措施。针对近年来审判工作中存在突发事件、恶性事件扰乱法院正常审判和工作秩序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院工作,法院加强对法警的管理,加强安保措施,明确庭审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流程和责任。法院要求每个工作日指派不少于两名法警在审判区巡视维持秩序,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庭审安保工作,增加民事案件庭审法警执勤。基层人民法庭做好风险预判,矛盾激烈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提前报请院领导,安排在院内开庭,增加职庭法警维持秩序。对于冲击法庭扰乱审判秩序的人员坚决予以司法制裁。通过加强安保措施确保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使庭审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定期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法院经常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庭负责人、不同业务庭的法官、人民陪审员及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庭审进行观摩评议,促使法官自觉规范庭审中的言行和礼仪,摒除陋习,提升驾驭庭审的能力。
该院纪检组、监察科以及审判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庭审巡查督查工作。督查组对各业务庭办案人员是否准时开庭、是否存在办公室开庭、庭审程序是否合法、司法礼仪是否得体、庭审用语是否文明规范等进行巡查。发现的庭审问题及时予以通报,与办案法官共勉,共同促使庭审活动规范。
镇平县法院通过一系列措施规范了庭审活动,使得广大法官庭审责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为审判质效的提升和司法公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