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中院举办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
作者: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全胜 孙跃丽 发布时间:2015-06-02 09:39:37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强化干警理解适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能力,根据2015年民事审判工作安排,5月29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民诉法司法解释培训班,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做辅导报告。中院党组全体成员、审委会委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分管民事工作的院领导两级法院一线民事法官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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